“三步走”变为“两级跳”无锡市委建议医保“城乡一体”被采纳
发布时间:2010-07-26
2009年,无锡市委按照中共十七大提出的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着眼城乡统筹发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的均等共享,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要求,与市政协社会法治委员会一起,就进一步加快我市社会保障城乡统筹,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城乡一体社会化,进行了专题调研,所形成的调研报告《完善政策,优化组合,不断提升我市社会保障城乡一体水平》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卫泽作出了重要批示;并获得中共无锡市委统战部2009年度优秀调研报告二等奖。
《报告》建议,在政策基本统一、运作基本统一的基础上,实施城乡社会保障的统一。本着"整体规划、先易后难、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精神,从完善政策、统一规定着手,组织实施城乡统筹工作。根据我市的情况,建议分三步走,第一步,将游离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外的有关医保项目,视不同的情况,分别纳入这三项医保制度之内,按现有管理权限实施统一管理。第二步,本着"就高不就低"和"城乡一体"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分别基本统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的筹资政策和管理办法,然后择机并轨,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一体化。第三步,通过城乡居民一体化医疗保险制度的巩固完善和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逐步提高,适时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机整合,融为一体。
建议得到了全面落实,并由"三步走"形成了"两级跳":第一跳是"三险合一"。今年,市区、江阴、宜兴三个统筹区内各自完成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制度和经办管理的整合。第二跳,到2012年各统筹区合一,建立全市(大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基金实现大市统筹。目前,我市已经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调研,形成了初步的制度框架,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修改完善。据测算,并轨后预计参保居民共约94万人。根据这个制度框架,医保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并兼顾门诊和住院。在筹资标准上,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少儿为每人每年300元,其中财政补贴每人每年220元,个人缴纳80元;其他居民为每人每年400元,其中财政补贴250元,个人缴纳150元。待遇水平方面,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年医疗费用累计在15万元以内的,基金支付比例为:在社区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80%,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0%,转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50%。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一律为80%。门诊医疗方面,医疗费用年累计在600元以内的,基金支付比例为:在社区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50%,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40%。此外,今年无锡将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轨的同时,调整完善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其中一项是将逐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拟从目前的城乡困难居民扩大到发生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自负比例过高的人员,解决因病致贫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一体。(无锡 孙世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