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兆麟(南京)
作为参政党的民主监督,其在我国民主政治体系中的地位,其在参政党职责中的权重,以及其运行机制、运行效能的评估、监督能力和水平的评价和提升,等等这些问题,既涉及到我国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础理论问题,也涉及到我国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应用理论问题,极具研究价值。本文试图就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一些研究和探讨。
1、“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我国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鲜明特色
政治常识告诉人们,一党专治、一派专政,不让监督、不受监督、没有监督,那叫独裁。独裁是不得人心的,是阻碍历史进步的,也是注定要垮台的,这种政治体制逆历史潮流和当今世界潮流而动,决然不可取;以争夺政权领导权为目标的多党竞争,难免会形成相互拆台、相互倾轧,难免会造成社会动荡,这种政治体制虽然为当今不少西方国家所推崇、所采用,但其弊病明显且不适合我国国情,当然也不可取;“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风雨同舟、荣辱与共”,这种“既有领导、又有合作,既有合作、又有监督”的政党制度,符合我国社会制度和经济文化水平,符合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效果和经验,既具先进性、又具现实可行性。
2、“民主监督”是我国民主党派履行“互相监督”的党派职责和政治责任
作为参政党的我国民主党派,其职能定位历来就是十分明确具体的,那就是“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很清楚:“民主监督”的职能赫然在目,这是我国民主党派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三大重要职能之一。实践也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的存在需要参政党的存在,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是需要并应重视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就曾深刻地说,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所以他特别强调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他要求中共务必要坚持实行“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
3、要重视并应着力解决好当前民主监督方面存在的若干问题
理论再正确若不能正确应用于实践,就是“空论”,再好的原则若不能很好地指导于应用,也只能是“一纸空文”。我们认为,要使我国民主党派严肃、严格、长期有效地履行好民主监督这一重要职能 ,执政党要主动、参政党要积极,双方都应着力研究并解决好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意识和认识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统一战线思维方式的惯性影响,在意识和认识领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样一种倾向,即:仅仅将我国的多党合作作为中共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来看待,而没有上升到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层面来认识。因此,这种局限使民主党派的独立政党意识逐步淡化,形成了执政党不够主动、参政党不够积极的不良倾向。于是乎,有些地方执政党的组织与民主党派之间关系不顺、中共党委职能过度“前置”、缺乏制约和监督的现象有之,民主党派在现实履职过程中,将参政议政与民主监督混为一潭、以参政议政取代民主监督的现象有之,对民主监督“心怀警戒”,在言论上、在文章中、在报告内有意回避民主监督者有之,对民主监督缺乏信心、难为就不敢为、不愿为者有之,……可以说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能缺位、不到位以及民主监督效能不佳的现象十分普遍。要克服上述不良倾向,首先必须在思想上理清意识、提高认识,执政党和参政党都必须客观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各民主党派享有在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对于上述不良意识和认识的存在及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都应引起足够的警觉和重视。
(2)运行机制问题
运行机制决定执行效率。民主监督运行机制完善和创新的原则应该是:“规定动作”要“用力”(不走样、有力度),“自选动作”要“用心”(党心、民心、信心)。运行机制完善和创新的重点应侧重在保障权利、健全制度、强化功能以及营造氛围、更新方式、拓宽渠道、提升效率等方面。例如:要规范中共各级党委与同级民主党派的职权范围和相互关系,规范机构设置,以克服目前存在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力度和效能往往取决于执政党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部门开明程度”的随意状态;在监督内容上要讲政治,要着眼于大处,要着眼于高层次;在民主监督的实施方式上,不但需要注重在原有做法基础上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例如“季季谈”制度,“联络交友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与政府部门建立长期联系制度等),更加需要注重在“不越底线、不触高压线”的前提下,更新思想理念、更新思维角度、更新思考模式、营造监督氛围、拓展监督渠道、拓宽监督载体,着力克服随意性、表面化,以及欠严肃、欠力度、欠执行力、欠效果等不足和缺陷。
(3)能力和水平问题
能力和水平问题是指解决问题的负责态度、质量、工作绩效等履行职能的胜任程度。客观而言,目前我国民主监督方面存在着的诸多“不尽人意”,执政党有责任,民主党派也有责任。特别是民主党派自身,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民主党派肩负的政治职责和政党责任,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党派自身在思想观念、队伍建设、素质培养、效能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应花大气力进行能力和水平的培养、锤练和提升。为此建议:
加强思想教育。民主监督是需要用标准来指导和衡量的。这个标准,就是指引领和指导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理论,就是指引领和指导我国政治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与时俱进的治国理念和治国方略。加强对这些重要理论的学习、特别是紧密联系实际式的学习,就是加强思想教育的重要有效手段。忽视不得,间断不得。
加强队伍建设。虽然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执政党和参政党组织之间的党派监督,但是监督是要靠形成组织的人来实现的。没有广大基层党员的积极参与、没有高素质骨干队伍的有力支撑、没有各级党派领导机关的坚强领导,提高党派民主监督的效能只能是一句空话。我们认为目前有两点尤其应引起重视:其一,要着力提高民主党派领导、特别是党派高层领导民主监督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建设;其二,要重视发挥党内老党员、老专家、老干部的民主监督作用。
加强素质培养。加强素质培养,主要是指加强在以身作则、模塑人格、淡薄名利、与时俱进等方面的自身修养。为此,民主党派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均应在如下几个方面自强不息:其一,要勤于知政。知政面越广,民主监督的范围就越大;知政越真实,民主监督越客观、越可行;知政程度越深,民主监督的水平和质量也才会越高。其二,要注重监督效果。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有别于社会监督,不是简单的投诉,不是简单的曝光,不是简单的反对,而是有组织的监督,着眼于大处的监督,着眼于改进和提高的监督。诚然,监督应该“一针见血、不留情面”,但要使监督能起到好的效果,首先要让被监督者听得进去、并觉得有道理(当然,能做到“口服心服”更好),最终目的是克服缺陷、改进工作。
加强效能监督。民主监督的效能监督,需要进行“越位”监督,更需要进行“缺位”和“不到位”的监督。不能说多做少,不能说大做空,不能只说不做。要加强民主监督的效能监督,就必须制定必要的检查评价制度,就必须制定必要的失职、渎职问责制度。这些制度,执政党要制定实行,参政党也应制定实行。我们真诚期望,在胡锦涛总书记“请批评指正”和温家宝总理“你有要求我的权利”诚挚态度的感召下,在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全体成员的自身努力下,我国民主监督的氛围定会日益浓厚,民主监督的效能定会日益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