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昆山直属支部
近日,昆山市文明委发文表彰了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无私奉献的法律援助律师马洪爱榜上有名。
自马洪爱律师1997年执业以来,尽管工作繁忙,但多年来坚持参加由市司法局、亭林街道等部门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法律咨询等公益活动,作为昆山市农民工法律援助骨干律师之一,他热心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仅2007年以来他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多达26件。
在他的台历上,工作几乎占据了生活的全部。他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慷慨激昂的言辞,然而,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地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作为一名农工党员,一名光荣的市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同时,对于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他又多了一份牵挂,一份奉献的责任感。
镜头一:倡议成立昆山市民主党派法律援助站
据统计我国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约为80万件,而实际受援助的不足1/4,许多“有冤在身,无钱在手”的老百姓感到可望而不可及。因此法律援助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
由于民主党派的特点,民主党派律师均为执业多年的专职律师,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较强的执业技能,也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如果能发挥他们的作用,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大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他向昆山民主党派律师发出倡议,建议共同组建昆山市民主党派法律援助站,此举得到市司法局领导的重视和民主党派律师的积极响应,2007年11月18日,昆山市民主党派法律援助站成立。自该援助站成立以来,已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0多件,民主党派律师已自愿将1万余元办案补贴款赠予昆山市法律援助爱心基金。
镜头二:让“孤”苦“盲”人重现笑容
2007年盛夏的一个晚上,苏州电视台“社会传真”栏目的一篇有关我市某镇梁老太的报道引起市司法局陈永芬局长的高度重视,她随即与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联系,要求查明情况,如符合条件的尽快给予法律援助。
经了解,年近七旬的梁老太,因子女未尽赡养之责,整日以泪洗面,以至双目近乎失明。后遇拆迁得到安置房,但房子到手没多久就被小儿子卖掉,所得房款也很快被小儿子挥霍光,老人只好孤身一人住在别人尚未拆迁、不通水电的车库里,生活极端困难。该镇相关部门已为此数次做老人儿子的工作,但因分歧较大而未达成协议。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马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7月10日一早就下起了大雨,法律援助中心姚主任和马律师冒雨赶往梁老太所在村委会,与苏州电视台“社会传真”栏目的记者会合,村支部书记叫来老人的两个儿子及女儿、女婿,经过村书记、栏目记者、援助中心姚主任以及承办律师、司法所长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释法和引导,其子女终于签署赡养协议。考虑到梁老太的实际情况,为防夜长梦多,媒体记者及马律师又亲自将老人送往镇福利院,老人这才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一起在苏城影响较大的赡养纠纷,在媒体和司法的介入下妥善解决了。此后,马律师每次办案途经福利院时,就抽空去看望老人,看到老人开心的笑容,马律师心里也感到由衷的高兴。此后,该援助案件入选“2007年昆山市十大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镜头三:老信访户的感谢信
由于马洪爱办案态度严谨又极富爱心,市法律援助中心总会有意或无意地将一些耗时而难办的“骨头案”交给他办理。
2007年6月,援助中心将市委统战部转市司法局处理的王某某社保信访案交马律师办理。马律师接案后,考虑到天气炎热,王某某身体多病,现在又心急如焚,他就趁周六开车赶往乡下老人家里了解案情。激动万分的老人拉着马律师的手讲了很多很多。
原来,老人1940年出生,1965年3月参加工作,先在公社环卫所工作,后到社办利民食品厂工作,1985年4月因改造老街厂房拆除,但乡里未为其安排工作,也未予补偿,其自谋生活。工龄23年,大集体工人身份。相关部门为其办理了医疗保险,却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为此,他三天两头地跑政府找领导解决其社保问题,一封又一封地向镇领导、市领导写信,一次又一次寻求媒体帮助,但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此后,马律师在查阅了国家及江苏省、苏州市关于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后,数次与当时的承办单位及市劳动和保障局探讨解决的途径,经多方努力,终于解决了王某某的社保问题。
王某某对办理结果很满意,除写信表示感谢以外,还拖着多病之躯专门到昆山向市司法局领导和承办人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