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斌(张家港)
看着报纸上、网络上、电视中一个个腐败高官的被抓,再看看身边一些认识的人因经济问题出事,我在想一个问题:我们的民主监督在哪里?怎么样让民主监督发挥更大的作用呢?
我想站在我个人的角度来阐述三个问题:
首先,为什么要实施民主监督?
这个问题很多专家、领导都作过研究进行过阐述,我不想照搬照抄,我只想阐述一下我的理解:
首先是执政党巩固执政地位的需要。如果没有民主监督,那么缺乏监督的权力就容易滋生腐败,就容易引起干部的腐朽堕落,毕竟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啊;同时还会引起和激发社会的一些群体性事件,从最近报纸上、网络上报道的一系列群体性事件可以看出,虽然起因似乎与腐败无关,都是一些因拆迁啊、城管执法啊等引起的,但是如果仔细追究起来,我想还是恐怕与这些工作缺少周到、细致的民主监督有关系吧。因此,执政党要巩固其执政地位,肯定需要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这样才能确保权力用在该用之处,确保执政基础不被撼动,确保执政地位不被动摇。
其次是参政党作用地位体现的需要。长期以来,参政党在中国政坛一直被称为“花瓶”,最近几年,几个五号文件的提出,显示了执政党看到了参政党可以起的作用,也确实给参政党提供了不少参政议政甚至是进入权力阶层的机会。但是,当这些同志坐上了相应的位置以后,由于种种因素,却反而不方便来进行民主监督,或者起不了应该起的监督作用了。所以,要让参政党不至于成为“花瓶”,我们就必须能在执政党巩固其执政地位这方面帮忙,最有效的手段就是真正做好民主监督作用,所以我说这也是参政党作用地位体现的需要。
第三是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科学的发展绝不是闷着头一直向前冲,绝对不是只要数字。当前全国上下正在进行的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就是想要说明这个问题,发展一定要科学,一定要以人为本,就要把满足所有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所有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把所有人尤其是普通民众作为发展的根本动力;把人才强国作为发展的根本性战略。而我们的发展,就应该是注重经济、社会、人的全面发展,应该是妥善处理了经济和环境、资源、生态三者之间关系的发展,应该是处理好了两个关系的发展:一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二是物质文明建设与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但是,要做到这些,没有有效的民主监督显然是不现实的。
那么由谁来实施民主监督呢?
执政党其实也很注重做好相互的监督工作,这从纪委部门的工作职责可以看出,而且也确实起到了相当大的效果,这可以从每年查处出的一系列大案、要案中看出。
但实际上我们不难发现,光靠执政党的纪律监察部门来进行监督是远远不够的,不从难度,光从内容我们就很容易知道力量的悬殊。
那么怎么解决民主监督的队伍问题呢?我觉得,参政党党员不失为一支比较得力的民主监督队伍。相对而言,各个民主党派的成员的文化素质、个人能力都比较强,如果真的把这批同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他们组织起来,并利用他们社会关系广的特点来带动一批人进行民主监督的话,那么我们很容易就织起一张由广泛社会成员组成的民主监督之网,配合法网、执政党的纪律监察之网,就应该可以让权力始终运行于阳光之下,让腐败无处遁形。
那么怎么来实施监督呢?就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规范监督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早就有,每个单位都有,关键是没有得到落实。那么我们要做的,就是在这些制度里加上一条,如果不落实怎么样,并把相应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这样让有关人员明白,你不监督行啊,那么出了事情,你也下台,为了乌纱帽,我想许多人会考虑考虑的。
二是扩大监督员队伍。对于监督员而言,他不一定是所监督部门的内行,因为内行固然监督的效率比较高,但是有时容易受一系列的所谓的“潜规则”所制约,所以,让受过培训的监督员去实施监督,有的时候所能起到的作用可能反而更大,没有了行政制约,没有了考核恐惧,有的只是让权力运行于阳光下的责任感,这样的监督员队伍才是我们这个社会真正所需要的。
三是扩大监督的范围。以前只有一些窗口单位聘请了一些义务监督员,其实这些窗口单位本身也已经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了,所以意义也不是很大,监督员的作用体现得也不是很明显。我觉得,只要是有权力运行的地方、部门就应该有监督员,这样,那些手握大小权力者在运用权力时才会考虑考虑如何用更为恰当,才有可能避免权力被滥用,从而让权力实现为民所用。
四是扩大监督的内容。我们的监督不是为了针对某个人,而是为了让权为民所用,让利为民所得,所以我们就应该对社会生活中的每一项牵涉到权和利的内容都进行监督,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现诸如政府采购价高于市场价、经济适用房变为福利房等等社会的不合理现象,才能让广大民众相信“权正在为我所用,利即将为我所得”,才能真正创造出一个官民平等、社会和谐的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