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通讯员 奚中和 (苏州)
一次,我在老年大学上课,当讲到中共苏州市委市政府对老年人给予关怀照顾,出台了许多优待政策:比如70岁以上高龄老人乘坐公交车不需买票,原来只对高龄老人免票的公园、景点已将免费年龄下降到60岁等等时,课堂上一片哗然,询之始知有不少地方对此政策并未执行,仍在收费。
为探明事实,我利用假日亲自去了趟苏州木渎。果然发现,在古松园、虹饮山房、严家花园等所有木渎景区,对60岁至69岁以上老人仍然半价收费,我向工作人员指出,苏州市政府已规定自2007年12月1日起,60岁以上老人可凭老年证免费入园,但他们却称尚未接到上级通知,所以仍按原规定执行。我说:“新闻媒体已广为传播的事,你们难道不知道?”他们承认确实看到了报纸上公布的消息,但是在主管领导没有通知之前,他们不能擅自改变原来的规定。
幸好这仅仅是对老人游园优待的政策,落不落实还无关大局。老人真想游览还可以自掏腰包,如囊中羞涩,尽可以不去游览,最多是高兴而来,败兴而归,发发牢骚而已。然而,由此联想到国家诸多政策,如关闭小煤窑、杜绝豆腐渣工程、解决农村学校危房、控制加班时间、实行带薪休假制等等,这些有关国计民生的大事,如果也得不到落实,其后果就是矿难事故频发、正在建造的工程倒塌、工人连续十四、五个小时工作只能敢怒不敢言……如此社会何谈“和谐”二字?看来制定政策易而落实政策难,务请有关方面在制订政策之后,尚须在“落实”二字上狠下功夫,对为了一己私利或小集团、某一地区的利益而拒不执行政策者,要加大查处力度,以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